根据专利法第 28 条及其实施细则第 43 条、第 44 条的规定,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
受理。现将确定的申请号、申请日等信息通知如下:
申请号:2025112956226
申请日:2025 年 09 月 11 日
申请人:四川华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发明人:张清泉,张立,张建明
发明创造名称:一种浮筑楼板隔声系统及其制备方法
经核实,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收到文件如下:
权利要求书 1 份 2 页,权利要求项数 : 15 项
说明书 1 份 17 页
说明书附图 1 份 4 页
说明书摘要 1 份 1 页
专利代理委托书 1 份 2 页
发明专利请求书 1 份 4 页
实质审查请求书 文件份数:1 份
申请方案卷号:FQ125205-K2
提示:
1.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,认为其记载的内容与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应内容不一致时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
请求更正。
2.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,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各种手续时,均应当准确、清晰地写明申请号。